北京房山办理汽车报废需要携带哪些手续?
北京房山办理汽车报废需要携带哪些手续?
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开车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当我们的汽车开了一段时间后就会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报废。当汽车达到报废标准时,车主需要准备好相关手续,然后将报废汽车送至正规汽车报废解体厂进行合法报废。车主只有通过正规汽车报废解体厂将汽车报废才能够注销汽车,然后重新买车并上牌。那么当我们的汽车达到报废标准时,我们应该携带哪些手续去办理汽车报废呢?
办理汽车报废需要携带哪些手续
1、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
2、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5、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6、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依据《机动车强制性报废标准》 第四条 已申请注册机动车有下面情况之一的应该强制性报废,其每个人理应 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车里程数参照 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拆卸公司。 由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拆卸公司按照规定开展备案、拆卸、消毁等解决,并将报废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车牌、车辆行驶证交公安部门公安交通管理单位销户:
(一)做到本要求第五条要求使用年限的;
(二)经维修和调节仍不符机动车安全生产技术国家行业标准对在出行相关需求的;
(三)经维修和调节或是采取控制系统后,向空气排出污染物质或是噪音仍不符国家行业标准对在出行相关需求的;
(四)在检测有效期限期满后持续3个机动车检测期限内未获得机动车检测及格标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