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回收是指当汽车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行驶公里数时,汽车所有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并最终取得有效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正常情况下,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都能通过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如果报废汽车存在查封、抵押等异常状态存在,那么报废汽车将无法正常办理报废。
北京报废车回收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1.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完整;
2.报废汽车的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车管所档案相符,如有改动,须有变更登记;
3.报废汽车无查封、抵押、贷款等异常状态存在。
一般情况下,报废汽车要求以上三个条件同时满足,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车主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交补充资料进行情况说明。
北京报废车回收流程
一、准备手续
汽车所有人准备好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报废机动车前后号牌和报废机动车。
二、开具收车凭证
北京汽车解体厂向车主开具盖有公章的收车凭证,并将报废汽车托运回厂。
三、提交相关材料
北京汽车解体厂向车辆管理所提交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四、报废汽车信息核档
车辆管理所对报废汽车信息进行核档,确保报废汽车的合法性。
五、报废汽车拆解
北京汽车解体厂在警察监督下对报废汽车进行拆解,并将拆解照片上传到车管所。
六、报废汽车信息注销
车辆管理所对报废汽车拆解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报废汽车信息从系统中注销。
七、出具报废手续
车辆管理所与北京汽车解体厂共同向车主出具有效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注销登记决定书》。
北京报废车回收标准
(一)达到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北京汽车年审规定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